2023年度“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
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近日,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启动为期2个月的“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母亲,用她温柔而坚韧的力量,在带动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全国妇联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倡导发挥母亲在家庭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倡议广大母亲当好家庭健康的指导员、管理员和监督员。行动开展3年多来,全国妇联指导各级妇联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带动家庭成员学习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旨在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发挥榜样力量,进一步提升“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健康影响力,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征集活动报送时间于2023年11月30日截止,分为单位、个人两大类别,单位典型案例的征集主体为群团组织、学会协会、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先进代表;个人典型案例的征集主体为积极响应和参与“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妇女先进代表。
《通知》要求各报送单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形式,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典型案例征集出来,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各地报送的单位和个人典型案例将由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入选案例将编印成册,并通过中央媒体及行业媒体、《中国家庭报》融媒体专题版块进行广泛宣传,为“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卫生健康委、体育行政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母亲在家庭中的健康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动员广大家庭积极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家庭健康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决定2023年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一、案例征集范围和内容
1.“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单位典型案例:各级妇联、卫生健康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在落实普及健康知识、践行健康行为、关注心理健康、开展运动健身、倡导清洁卫生,以及实施重点项目等六大重点任务的好经验好方法。在深入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过程中,积极参与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群团组织、学会协会、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先进典型。
2.“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个人典型案例:在各级妇联、卫生健康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带动下,积极响应和参与“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并在带动和影响家庭成员践行健康行为、优化生活环境、提升健康素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先进妇女典型。
二、案例选送及撰写要求
(一)案例要求
1.真实性。报送案例真实准确,资料详实,数据可靠,文字叙述客观公正,无虚构和杜撰成分。
2.典型性。对实施“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具有推进作用,能够充分展现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3.创新性。紧密结合相关活动内容,在提升妇女及家庭的健康素养水平方面具有新意,方式方法上具有创新。
4.传播性。报送资料应做到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读易懂,案例内容具有可复制性、借鉴意义和传播价值。
(二)报送要求
1.“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单位典型案例包括如下要素:实施概况、基本模式和创新做法、成效与作用、经验与启示。
2.“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个人典型案例要注重讲好故事,力求采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真实故事,展现妇女在家庭中承担健康指导员、管理员和督导员的担当作为。
3.案例征集采用层层推选的方式,每个省区市妇联、卫生健康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各报送5-8个“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单位典型案例、5-8位个人典型案例。
4.报送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可配相关图表、实景图片和视频资料(图片格式为jpeg,不得小于800kb;视频格式为mp4)。案例主要征集2020年以来的实例。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报送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形式,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典型案例征集出来。
2.严格推荐审核。各报送单位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异议后向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进行报送。
3.加强工作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优秀单位和个人典型案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请各省级妇联作为牵头单位,会同本地卫生健康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汇总本省(区、市)推荐材料(附件1-2)及相关文图和视频资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xingzheng@cfnews.org.cn,同时邮寄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各地报送的单位和个人典型案例将由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入选案例将编印成册,并通过中央及行业媒体、《中国家庭报》融媒体专题版块进行广泛宣传。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联系人:王贤平
联系电话:010-65103562
电子邮箱:xingzheng@cfnews.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全国妇联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联系人:杨海
联系电话:010-68792958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联系人:张舒
联系电话:010-87182346
附件1:2023年度“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单位)推荐表
附件2:2023年度“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典型案例征集(个人)推荐表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2023年10月9日
来源: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